部门联合行动 规范停车场乱收费

日期:2020-09-12    来源:驻马店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

9月10日,平舆县督查局接到驻马店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中心转交工单:平舆县居民黄先生反映车辆在万冢镇肖庄村发生交通事故,事后金富康停车场收取其拖车费和停车费共计700元,咨询此项收费是否合理。平舆县督查局收到工单后,立即协调县发改、市场监督等部门进行现场督办。

上午8时许,三个部门工作人员驱车赶往金富康停车场,因其负责人曾某临时外出,工作人员为尽快解决反映人诉求,在停车场内等候近两小时方见到曾某,向其说明来意后,首先对停车场经营资质等进行查看,详细讲解事故车辆拖车、停车收费标准,针对黄先生反映问题曾某作出简单介绍,认识到自己多收了拖车费。

根据豫公交办〔2014〕263号文件《河南省公安交通警察总队 关于严格规范涉案车辆拖车、停车及保管有关问题的通知》以及《河南省高速公路救援服务收费》等文件规定,黄先生事故车辆应交费400元。县督查局工作人员立即与反映人进行联系,曾某通过微信将多收取的300元退还给黄先生。

对于曾某的违规收费行为,平舆县督查局工作人员一是对其进行批评教育,二是要求其加强对收费人员的管理,在停车场显著位置公开公示收费标准,如再出现乱收费现象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严重处罚。为制止停车场收费乱象,三个部门工作人员又前往县区内其他2个社会停车场查看,要求各停车场对工作人员加强业务知识培训,严格收费标准,坚决杜绝乱收费现象。